- A+
所属分类:买卖合同
黄金周期间,王某到商场购买了一台饮水机,商场为促销,随赠了一盒礼品,内装花生、核桃等食品。王某回家后发现花生、核桃等已经产生异味并且已经霉变,无法食用,遂要求商场退还或者予以赔偿。商场则坚持认为,礼盒是赠送品,不属赔偿的范围,拒绝退货或者赔偿。消费者发现赠送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时候,能否退还或者要求赔偿呢?
律师点评
商场应当承担退还或者赔偿的责任。
从《合同法》的角度来讲,商家所谓的赠与与我们一般所说的赠与不同,消费者只有根据商家要求,在指定地点、指定商品消费总额达到一定数量的时候,才能获得赠与的商品。因此,商家的赠与是附条件的,而不是无偿的。我国合同法规定,附义务的赠与,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,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。因此,商场应当对赠与商品的质量负责。
而从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的角度来讲,获取货真价实的商品是消费者不可侵犯的权利。即使是附赠品,也应当具备合格、合等级、合约定的品质,商家不得以赠送为由提供不合格产品或者假冒的产品。事实上,商家用于促销的赠品大多数也计入销售成本中,因此,赠品实际上也是商家用于销售的产品,应当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产品质量法的约束。
综上所述,商家用于促销的奖品或者赠品如果有质量问题,消费者同样可以要求退还或者赔偿。
- 我的微信
- 这是我的微信扫一扫
- 我的微信公众号
- 我的微信公众号扫一扫